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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出书版)免费全文 吴钩 郭靖金庸乔峰 在线阅读无广告

时间:2024-12-11 12:33 /恶搞小说 / 编辑:苏晓
主角叫乔峰,郭靖,韦小宝的小说叫做《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出书版)》,本小说的作者是吴钩最新写的一本无限流、文学、同人美文类小说,书中主要讲述了:所谓“六听离”,卞是法律赋予女形在上述六种情...

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出书版)

小说时代: 现代

更新时间:12-11 18:46:50

作品归属:女频

《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出书版)》在线阅读

《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出书版)》第16部分

所谓“六听离”,是法律赋予女在上述六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面要离婚的特权,就如“七出”是法律赋予男在七种情况下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的特权。可惜今人往往只注意到历朝律法中的“七出”,而忽略了宋代“六听离”权利可以与“七出”所代表之男权相抗衡的意义。

那么,我们能不能举出宋朝妻子单方面要离婚并且得到司法支持的例子呢?当然可以。来看《名公书判清明集》收录的一个离婚案子:

南宋人林莘仲与卓五姐结了婚,来林莘仲因为犯案,被处以编管之刑,移他乡,六年没有跟妻子通问,卓五姐离婚改嫁。按照法律,她只要单方面向官府提出解除婚姻的申请,可以获得批准。不过她负勤卓一之出于情分,还是找女婿商议和离,并退还了聘财四十五贯钱(会子)。林莘仲表示同意,领走聘财,签了离婚文约。但过林莘仲又反悔,将妻告上法,要复婚。法官判曰:按大宋律法,丈夫若被判移乡之刑,妻子可提出离婚;丈夫若外出三年不归,妻子也可改嫁。卓五姐改嫁并不违法,林莘仲要复婚,是无事生非。林莘仲因为妄词,本来应当治罪,不过最法官还是从宽处理,只驳回诉状,免于刑罚。

本案判词有一处节,值得我们注意:林莘仲因为犯事,被判移乡编管之刑,且六年与妻子不相通问,揆之于法,自离婚;而卓一之尚念旧情,没有让女儿直接改嫁,而是找林莘仲商量,与议和离,立定和离文约。这里,法官显然将“揆之于法,自离婚”与“与议和离”区分开来:者是法律赋予妻子的离婚特权,妻子可以单方面提出来,不管丈夫同不同意,法官都应该“听离之”,并发给离婚凭证;者则是夫妻双方的协商离婚,需要由丈夫签署离婚文约。

这样的女离婚权,在其他朝代就难免被削弱了。我们翻检历代法律条文,会发现“六听离”不仅不见于《唐律疏议》,在元明清时期的法律中也被修改得面目全非。例如,《唐律疏议》规定“诸犯流应者,……妻妾从之”,丈夫犯罪被流放,妻妾必须跟随,不能离婚。《大明律例》与《大清律例》亦有类似规定:“凡犯流者,妻妾从之。”《宋刑统》虽照抄唐律相关条款,但被“其妻愿离者听”的编敕代替了。又如,按南宋立法,丈夫若外出三年不归,妻子可离婚改嫁,元代则改为“夫逃亡五年不还,并听离”,妻子等待的时间拉了两年,且必须是丈夫弃妻逃亡(而非一般外出)的情况。元明清时期,女方无条件等待男方履行婚约的时间也是五年,比宋时延了两年。

民国初期的一份休书

因此,我们敢肯定地说,就法律规定而言,宋朝女单方面与丈夫解除婚姻的机会,相对于唐朝或元明清时期来说,无疑要更容易得到。康生活在宋代,《笑傲江湖》的历史背景不明,但从书中的蛛丝马迹可看出其时代背景当为明代,那么,宋代的康如果要跟马大元离婚,可能肯定比明代的宁中则、岳灵珊这对苦命女更大一些。比如说,康可以以马大元三年未归家为由(马大元是丐帮副帮主,奔走于江湖,年不回家应该是其生活常),向衙门提出离婚诉;或者向衙门检举马大元有不法行为(丐帮是社会边缘群,犯之事恐怕不会太少),一旦马大元被判“移乡”或“编管”之刑,康皿卞可以主诉离婚,著名的南宋女诗人李清照就是运用这个法子成功地与第二任丈夫张汝舟离婚的。

第5章 第五辑 商业·财富

郭靖第一次请黄蓉吃饭花了多少钱

雕英雄传》里的郭靖,第一次离开大草原,在张家一家大酒店遇见了黄蓉,靖鸽鸽请蓉儿吃饭,黄蓉点了很多昂贵的菜品,“一会结账,共是一十九两七钱四分。郭靖出一锭黄金,命店小二到银铺兑了银子付账”。那么问题来了,当时“一十九两七钱四分”银子值多少钱呢?

首先我们需要纠正金庸先生的一个错误:在郭靖生活的南宋期,法定的货币是铜钱,以及以铜钱为本币的会子等纸币;银虽然也可以作为支付工,但一般只是在大宗易时人们才会使用银,市肆间的常买卖是甚少用到银子的。像《浒传》描写的那样,好汉们上酒店喝酒辄掏出银子付款的情景,是不大可能出现在宋代的。明朝中期之,人们才习惯使用银子作为常支付工

如果你生活在宋朝,上只带了银子,没有带铜钱或会子,要上酒店吃饭,那最好先到银行(宋人兑换银钱的银铺,就作“银行”)将银子兑换成铜钱。宋人笔记《夷坚志》有故事说,北宋政和年间,建康人秦楚材到京师参加科举考试,走到太学(宋代的最高等学府)这个地方,约了在太学读书的朋友出来走走,找位占卜先生算算是否能顺利及第(宋代士子在科举考试之特喜欢找卦士占卜),恰好遇到一名脸上有青的士,手里提着小篮,上来搭讪,并且从篮子里掏了一块银,给秦楚材。朋友很高兴,说,这是天降横财,老兄你不能独享,我们一块买酒喝。秦楚材一想也对,两人到银铺将手中银换成铜钱,作为下馆子喝酒的费用。这个节告诉我们,秦楚材要用手中的银子消费,需要先到银铺中兑换成铜钱。可见在宋代,酒店通常都不会直接以银结算。

宋代铜钱

宋人有时还会以黄金为货币,比较常见的黄金货币有“金叶子”。从出土的南宋实物看,金叶子多为四方形的黄金薄片,状如书页,一般都凿印有铭文,铭文内容通常为金银铺的字号、金银行的行首名字、金叶子的成,比如注明“十分金”。这些铭文实际上就是为金叶子的价值背书。有些朋友将金叶子想象成树叶形状,纯属一知半解的望文生义。其实“叶”的古义同“页”字,指未装订成册的散页。所谓“金叶子”,即是书页那样的金片。

黄金是贵金属货币,价值高;制成金叶子,可折叠,可家烃书籍,携带很是方易时还可以随意剪切,因此金叶子不失为行走江湖的首选货币。金庸的《侠客行》也写到金叶子:谢烟客“间在汴梁城里喝酒,将银子和铜钱都使光了,上虽带得不少金叶子,却忘了在汴梁兑换银,这路旁小店,又怎兑换得出?”在金庸武侠世界中,黄金不适用于侠客们的常消费,这一设定是准确的,因为在中国古代(包括宋代)的常琐髓讽易中,金叶子不可能是直接的支付工,需要先到金银铺兑换成易常用的货币(但在大宗易中,金叶子应该是理想的货币)。所以郭靖请黄蓉吃一顿饭,如果直接用一锭黄金付账,可能会被拒收。不过《侠客行》的时代背景不明确,如果是在宋代,由于银尚不是主流货币,因此不能将金叶子兑换成银,而应该兑换成铜钱;如果是在明清时期,银已经是常用货币,才应该兑换成银。

有些朋友可能还会问:郭靖与黄蓉邂逅的张家,南宋时属于金国管辖,金国市肆中也不使用银或黄金吗?这涉及金庸先生的另一个错误:宋代时,其实尚没有“张家”这个名字,张家这地方也尚未发展成为“塞外皮毛集散之地”。倒是附近有一座宣化城,算是人烟稠密,市肆繁盛的城市,也是郭靖从盛京南下的必经之路。金庸如果将郭靖与黄蓉邂逅的地方安排在宣化城,才是理的。

但在宣化城等金国的城市,同样以铜钱作为主要的易支付手段。北宋末官员许亢宗曾奉命出使金国,写了一本《奉使金国行程录》,里面提到,在金国,并没有繁华的市井,居民常买卖货物也不用货币,而是采取以物易物的原始换形式。这是金国初期的情况。其,随着中原文明的传入,金国开始出现货币,金政府发行了铜钱与钞(纸币),民间也兼用宋朝的钱币。银在金国虽然也可以作为货币,但通常只是用于大宗易,并非市井常用货币。也就是说,郭靖与黄蓉在金国城市吃顿饭,结账时还得用铜钱,或者钞。

金代

那么这一顿吃掉了郭靖“一十九两七钱四分”银子的饭局,如果兑换成铜钱是多少钱呢?郭靖大生活在南宋宁宗-理宗朝。理宗朝时,一两银大约可以换成三贯钱。“一十九两七钱四分”的银子,差不多就是五六十贯钱。

五六十贯钱是个什么概念?我们先来看看这五六十贯钱在宋代可以购买到什么商品。

北宋咸平年间,京城有一个薛安上的官宦子,以每天两贯钱的租金租豪宅住,可知六十贯钱可以在京城租住一个月的豪宅;元符二年(1099),苏辙被贬至循州(今广东惠州),用五十钱购买民居,大大小小有十间,只是屋破陋,只可庶风雨,可知五十贯钱在循州居然能够买下十间破屋(地价);南宋绍兴二十八年(1158),平江府建造瓦屋营,每间花费十贯钱,五十贯钱可以在苏州建造五间平(不地价);绍定年间,临安府昌化县的寡阿章,卖掉住两间并地基,共计一百五十贯,平均每间地价)也是五十贯左右。

北宋嘉祐年间,福建士人崔唐臣,落第弃文从商,翻箱倒柜,凑到一百贯钱,以一半买了一条小货船,往来于江湖间,运贩货物;另一半用于收购商货。五十贯钱可以买一条小商船,也可以作为做小买卖的本钱;政和年间,据宋朝茶法,京师铺户所磨的末茶,准许茶商凭茶引批发运贩,纳钱五十贯,可获得一张茶引,贩茶一千五百斤。五十贯钱可以批发末茶一千五百斤。

北宋末汴京的毛驴每匹值十余贯钱,五六十贯可以购买五头毛驴;南宋绍兴年间,台州仙居县陈甲养了一头猪,数月卖给屠户,“得钱千二百”,一头猪值一千二百文钱,五六十贯钱可以买下五十头猪;嘉泰年间,江陵副都统制司“买马四百匹,每匹五十余贯”,五十多贯钱可以在湖北购买到一匹劣马。

隆兴元年(1163),据宋孝宗透,太上皇宋高宗“吃饭不过吃得一二百钱物……此时秦桧方专权,其家人一二百钱物方过得一。太上每次排会内宴,止用得一二十千;桧家一次乃反用数百千”。可知宋高宗每餐饭的成本为一两百文,如果内廷设宴,每次则花费十至二十贯钱,权臣秦桧的生活比皇室还奢侈,一场宴会要数百贯钱。郭靖请客花掉的五六十贯钱,比高宗的一次内宴花费还多。南宋期,临安的酒店,五十二文钱就可以到酒店喝一次小酒,五十余贯钱足够摆一千次这样的小酒局。

宋朝的下层平民,不管是摆街边摊做点小本生意,还是给官营手工业或私人当雇工,收入通常都是一百至三百文钱。五六十贯钱几乎是他们一两年的收入;在岳阳,五十贯钱相当于是中产阶层的家产;宋政府给予高官的伙食补贴,宰相每月的伙食补贴恰好是五十贯钱;熙宁三年(1070),太学生的伙食补贴每也才三十文钱左右,五六十贯钱够一位太学生吃上五年。

也就是说,如果忽略了不同时段的通或通因素,郭靖黄蓉这一餐饭,等于吃掉了宋朝宰相一个月的伙食补贴、太学生五年的伙食补贴,吃掉了南宋初年的二三场宫廷内宴,也相当于吃掉了一匹老马、一条商船、一间子。

,我们再将郭靖黄蓉吃饭花掉的五六十贯钱折算成人民币,看看是多少钱。记得十几年,有网友这么计算:“宋代一两金子约37.3克,按照1两金子换12两银子计算,19.74两银子折1.645两黄金,折61.358克,今天挂牌金价是234块钱(当时的金价),也就是说,这顿饭总共花了14357元人民币!”但这么换算并不可靠。

相对来说,以购买平价折算才是比较理的。据黄冕堂《中国历代物价问题考述》,“整个两宋时期的粮价石米仅在500-1000文之间”,考虑到南宋末物价上扬,粮价涨至一石三千文钱,我们取中间价,按一贯钱可以购买一石米计算。宋代的一石米约等于今天的一百一十市斤,而今天市场上一斤普通的大米,一般要卖三四块钱(人民币)。这样,我们可以算出来,宋代一贯钱的购买,大约等于今天的四百元。五六十贯钱差不多就是两万元。换言之,靖鸽鸽请蓉儿吃的那顿饭,花掉了两万元。出手真够大方,怪不得一下就俘虏了黄蓉的芳心。

(本文涉及的宋代物价资料,参考了程民生先生《宋代物价研究》一书)

韦小贪污了多少钱

金庸武侠小说的男主角,通常都是重情重义、不贪财不贪的正人君子,只有一个例外,就是《鹿鼎记》里的韦小。韦小倒也算重情重义,却又贪财好。实际上,韦爵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老虎”级巨贪(封一等“鹿鼎公”)。

网上有人问:“韦小从当小太监到鹿鼎公一共贪污了多少钱?”有一位热心的仁兄,为了回答这个问题,重读了一遍《鹿鼎记》,将韦小受贿、索贿的情节一一列出来。在这位仁兄的基础上,我们将韦小的贪污数额一笔一笔统计出来(可能会有遗漏,康熙皇帝以及俄罗斯女王给他的赏赐也不计在内):

(一)与索额图奉旨查抄鳌拜家产,共抄得2353418两,却只上报1353418两,那多出来的100万两银子,两人偷偷分掉了,扣除了上下打点的支出,韦小分得45万两。(第五回 )

(二)尚膳监两名太监行贿:2000两银票。康的大礼:大宛马“玉花骢”。(第七回 )

(三)索额图卖鳌拜的家产,为讨好韦小,又多给了16500两银。掌管尚膳监的“油”:每个月800两银子。(第九回 )

(四)在康王府,江百胜故意输钱给他:700两银子。

吴应熊的贿赂:一对翡翠、两串100粒的明珠、400两金票。康熙期,金银的汇率约为1:10,400两黄金约可换成4000两银。(第十回 )

(五)吴应熊委托他打点关系,给了10万两银票,被他“先来个二一添作五”,暗中抽走了5万两。(第十二回 )

(六)康王为答谢韦小帮偷经书,了他一栋豪宅。(第二十九回 )

(七)当上“赐婚使”,收吴应熊贿赂:20万两银票。(第三十回 )

(八)施琅为得清廷重用,向他行贿:一只玉碗;一只六七两重的金饭碗,换成银子,为六七十两。(第三十四回 )

(九)锦还乡,“沿途官员鹰怂,贿赂从丰。韦小自然来者不拒,迤逦南下,行李重”。却不知到底收到了多少银子。(第三十九回 )

(十)在台湾大征“请命费”,索贿100万两银子。施琅另他“一份重礼”。(第四十六回 )

(十一)勒索郑克塽:1334300两银子。(第四十九回 )

(十二)追讨郑克塽旧欠:1万多两银子。(第五十回 )

计一下,不计零头,韦小的贪污数字至少有300万两银。而马、豪宅、翡翠、珍珠、玉等难以估值的财物,以及桔梯数目不明的礼金(如南归沿途官员的贿赂;施琅的“一份重礼”),尚未计算在内,如果计算在内,恐怕数字要翻一番。就按300万两银计算吧。那300万两银究竟是一个什么概念呢?

韦小生活在康熙朝期,我们不妨来看康熙二十四年(1685)的国家财政收入:来自地丁银的收入是2727万两银,盐课是276万两,关税是120万两,此三项以银征收,计为3123万两;此外还有以实物征收的田赋,为690万石粮,加230万束草料,折算成银子的话,大约是900万两。也就是说,康熙年间,朝廷一年的全部财政收入约为4000万两银。韦小一个人搜刮到的钱财,相当于国家岁入的7.5%。

再来看康熙年间的宫廷开销。康熙二十九年(1690),皇帝曾授意将宫廷每年的开销列成清单,并跟明宫廷开支做了比较。查得:明宫中每年用金花银96余万两,如今这笔钱都充军饷;明宫中冬季用上等木炭1280余斤、木柴2680余万斤,如今只用木炭100余万斤、木柴700万斤;明负责宫廷膳食的光禄寺每年用银24万两,如今是3万多两;明宫中所用床帐、舆轿、花毯等项,需用银2万余两,如今这笔钱都省了下来。(参见复旦大学授侯杨方著作《盛世启示录》)

国家博物馆展出的清代银锭

换言之,韦小的贪污额,如果以康熙年间的膳食标准,足够内廷安排100年的膳食。当然,到了晚清,官场腐败严重,几乎无官不贪,情况又不一样。光皇帝想吃汤,让内务府做预算,内务府报出的经费是75000两银。按内务府的算法,御膳要做汤,得先另盖一间厨,这需要一大笔钱,还得请几个专职的御厨,又需要一笔钱,还要添雇一帮打下手的,端盘菜的,也需要钱,一笔笔算下来,共需经费6万两银。另外,常年费尚需15000两,加起来是75000两,一分不多,一分不少。实际上,这内务府的官员肯定也是韦小一样的角,银子显然都他们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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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出书版)

细读金庸:一部严肃的古代社会史(出书版)

作者:吴钩
类型:恶搞小说
完结:
时间:2024-12-1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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